新华网天津2月5日电(记者孟华)最近,在中国海关缉私警察组建十周年之日,海关总署公布了海关缉私警察组建十年来侦破的十大典型案件。天津海关破获汽车走私大案位列其中。这起案件总案值近4亿元,是天津海关缉私部门成立以来查办的案值最大、涉案企业和人员最多的一起走私汽车系列案,涉及走私高档越野车600余辆,涉嫌偷逃应缴税款1945万元。针对汽车进口走私愈加紧迫的态势,海关人士以及专家认为,规范汽车进口市场还需进一步完善进口汽车的准入机制,整合资源,多方面共同努力。
——“合法身份”克隆非法汽车,进口证明监管出漏洞
海关缉私人员在近一年的侦查中发现,不法分子不但跨地域、多渠道协作团伙化网络化作案,而且走私手段不断翻新,一些利用管理漏洞采用的走私手法更加隐蔽,增加了监管的难度。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缉私警发现,涉案的天津公司一些车辆是从越南进境,然后再发往广东,最后又运抵天津出售。一般车辆进口应在沿海口岸,为何要兜这么一大圈?经过大量的分析取证,一个采用新手段的极其隐蔽的汽车走私黑幕被办案人员撕开。
原来,进口证明是每辆进口车上牌照的必备手续。然而,一些购车人因有“门路”,不需要进口证明就能上牌照,经销商就能让利出更低的价格。而这些进口证明又被经销商辗转卖到不法走私者手中。
天津海关侦查处杜斌介绍,天津捷和公司梁某事先用7万元从非法渠道购得一辆合法车辆进口证明后,按照该车进口证明的资料,由境外同伙从香港购买相同型号、颜色的车,然后等待时机,由境外不法分子将车从越南经广西非设关码头偷运入境,之后将其运抵广东,走私团伙在广东找合作的汽修厂将车上原有的真实数据资料(车架号和发动机号)涂改,换成与进口证明资料一致的汽车。这样,一部与进口证明完全相同的车被“克隆”出来。
天津海关缉私局蔺世文科长介绍说,“这种被‘克隆’后的走私车因有了一套“合法”的进口证明手续后,身份也由‘黑’洗‘白’,由于车辆在销售的时候身份已经洗白了,事后监管非常困难。由于所有手续都齐全,这些车辆在4S店都可以维修。经警方查实,仅一个天津捷和公司在2006年9月到2007年3月的半年时间,利用这种手法走私车辆9辆。以一辆奔驰F500越野车计算,购买裸车价格49万元人民币,仅逃税就达40多万元。
据业内人士介绍,一些特殊部门有特殊的申请车牌渠道,加上一些地方部门凭借权力和种种利益可在交管部门开绿灯,都为进口证明的非法买卖提供了空间。在这起案件中,经天津海关警方查实,一个车架号下甚至有四辆进口车。
——伪造合同低报汽车价格 手段翻新增加隐蔽性
一些通过非正规渠道进入到我国市场的汽车,如专门对美国、欧洲、中东等市场生产、销售的汽车,进口渠道复杂,价格认定难度大,成为走私猖獗的主要领域。
在天津这起系列案件中,以伪造虚假合同,通过低报进口成交价格的方式偷逃税款走私进口汽车相当普遍,而且走私手段不断翻新,监管难度愈来愈大。天津海关缉私局侦查处卿皇俊处长介绍,在低报价格的走私中,走私新手法比较突出。
国外供货商代理商直接参与走私活动。国外供货商为购买者提供向海关申报的虚假单据。海关办案人员查实,涉案公司在进口汽车过程中,得到了外商办事处的大力协助。办事处人员为了获得更多的销售业绩,积极为其伪造合同、发票等通关单据,低报价格。
“一旦供货商参与后,供货商按照报关价格将伪造的发票寄给销售者,真实的价格产生不了文字的东西,大大降低了被查获的几率。”天津缉私局主办人员李欣分析,仅一个供货商提供的查获涉及49辆车的虚假单据,就逃税160多万人民币。
供货商与地下钱庄参与非法付汇。供货商通过地下钱庄为走私者提供非法账户,进行非法付汇。这种手段更加隐蔽,在办案人员查办时,不法分子往往找出一些理由搪塞,将非法付汇的钱与汽车业务脱离开。稽查人员仅从一个非法账户下就查实涉及走私汽车非法付汇款3000多万元。
掌握政策和信息的报关行报关员参与走私。一些长期从事汽车进口业务的报关员,因掌握了海关对进口汽车的最低限价,为利益驱动,将海关内部信息告知走私者,向海关低报真实的成交价。
办案警官指出,低报价格成为汽车走私常用的手法。只要查实一起低报价格案件,就能查实一系列相同案件,因为很多企业申报的低价相近。捷和公司案件中被查出的两家外商办事处同时还与天津多家企业和个人存在业务关系,而这些企业的经营模式、走私手法与捷和公司如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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